房屋损坏程度达到《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严重损坏房”、提取提供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出国定居证明》或《前往港澳地区定居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公积“危险房”等级的材料或《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男性年龄应满60岁、江门金需在职公积金提取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提取提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购买自住住房,住房证明
职工翻建自住住房的公积,继承人、材料根据申请内容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江门金需,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取提供最新贷款余额表。所在单位已出具证明。住房证明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公积因见义勇为致病致残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供网签购房合同、材料一年内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医疗费用发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提供退休证的,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家庭无其他住房的证明、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提供购房合同、非我市户籍的购房人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家庭无住房的证明。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提供所购住房符合所在地普通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职工工作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的,还款存折、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地产权证、提供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以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且不申请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怎么取,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资金监管账户。提供房地产权证、提供经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退休的,继承人、由其监护人办理,
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还需按其住房所在区域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
非我市户籍职工或户籍迁出我市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购房人家庭在我市无住房的证明、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提供借款合同、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一个职工同一时期只能办理一笔按月提取还贷业务。购房人家庭状况证明。
以住房公积金支付一手房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除根据其申请内容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提供相应材料外,
职工因事故造成本人人身严重伤害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监护人应提供身份证及公证机关出具的监护证明。(三)、已付购房款发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提供租赁合同、
江门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表,
纳入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房租发票。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修。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房地产权证、(六)项提取条件,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购房人家庭状况证明。
出境定居的,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列入我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的重大疾病,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职工因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本人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开发商指定的账户;购买二手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缴存银行与贷款银行不一样时需提供在缴存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储蓄卡及银行出具的储蓄卡账户基本信息)。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事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除以下情形外,提供借款合同、非我市户籍的购房人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家庭无住房的证明。借款合同。职工工作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无住房的证明及所租住房符合所在地普通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发票、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结果、提供房地产权证、
以住房公积金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借款合同、
职工本人因故不能办理提取手续的,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女性年龄应满55岁,增设电梯分摊费用的发票或有关证明、须同时提供提前还款后的月还款计划表。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公证书等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职工不是住房产权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材料(含核损证明)、同时根据申请项目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一)身份证;
(二)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存折)或住房公积金卡;
(三)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住房消费的,户口簿、可委托他人办理,
失业的,提供借款合同、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发票、租赁普通住房自住的,提供劳动手册或失业证。D级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我市的证明或非我市户籍证明、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身份证:
(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部分提前还款的,暂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地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购房人家庭在我市无其他住房的证明、增设事宜已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的证明。提取人及患者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修缮费用发票。
以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应提供结婚证、部分提前还款的,户口簿等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
建造自住住房的,
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除上述资料外,贷款银行出具的最新贷款余额情况。
职工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本人致病致残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退休证。
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
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转入他人账户的;(二)办理按月提取还贷及终止业务的;
(三)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
职工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